《劏房是甚麼?做劏房會違例嗎?》

分間單位,俗稱「劏房」,一般是指在建築物原先經批准的圖則上顯示的一個樓宇單位,被分間成兩個或以上的獨立房間。
相關建築工程通常涉及拆除原先的非結構性間隔牆、加設新的非結構性間隔牆、裝置新的廁所及廚房、改動或加設內部排水渠系統、加厚地台以埋置新設/經改動的排水渠管、開鑿額外門口或通風洞口等。若相關建築工程質量欠妥,可能影響樓宇安全及環境衞生,包括因違例開鑿額外門口而違反有關逃生途徑的規例、開鑿額外通風洞口而影響耐火結構的完整性、排水渠工程欠妥導致滲水,以及加設非結構性間隔牆和加厚地台而令樓宇負荷過重。
與分間單位相關的建築工程受《建築物條例》規管。如果工程涉及樓宇結構,業主應按條例規定委任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,製備改動及加建工程的圖則,並在獲得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圖則及同意展開工程後,才可由註冊承建商按照批准圖則進行工程。
若建築工程在建築物內進行而不涉及樓宇的結構,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 第41(3)條的規定是屬於豁免審批建築工程。這些工程無須事先獲建築事務監督(屋宇署) 批准建築圖則及同意展開工程,亦無須由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工程及由訂明建築專業人士監督工程,但工程必須在不違反《建築物條例》下所訂立各規例(規例訂定有關消防安全、結構安全,以及排水工程等方面的建築設計及建造標準)的情況下進行。
業主如欲進行樓宇加建及改動工程,應先徵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,包括工程的可行性、工程是否屬小型工程或須事先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及同意,以確保工程不會違反《建築物條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