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預算案首設租金扣稅》

政府提出設立住宅租金開支扣稅,以減輕「無殼族」租住私人物業的負擔,每個課稅年度的扣除上限為10萬元,預計在今年第二季將有關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。
陳茂波表示,引入租金扣稅的免稅額為上限10萬元,有意長期推行,並非一次性的紓緩措施,並指過去兩年租金市場回落,近期較平穩,今次扣稅額平均每月8000多元,雖未必覆蓋全數租金,但算是政府「一點心意」,相信對租務市場影響輕微。
被問及為何不直接推出租金津貼,陳解釋指,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基層市民已獲現金津貼,成功「上車」人士可享有上限10萬元的自住居所供樓利息扣稅,今次主要惠及「無樓、要租樓」人士,相信現時措施已較整全。
至於如何防止市民「鑽空子」找親友租樓,避免措施被濫用,陳茂波表示住宅租約要「打釐印」才有效,避免不合規情況。他又指,不容許「父母租給子女、子女租給父母」,必須由納稅人簽租約,所以如果租約以父母名義簽署,但租金由同住子女繳交,子女仍然無法享有相關扣稅。有聽眾問及買樓花後,因未收樓而仍需繼續租樓,可否惠及租金扣稅,陳指會要求稅務局檢視,認為有關情況值得考慮。